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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冠张晓阳董事长:十三五期间,应加速燃料乙醇在我国的全面推广

   日期:2016-03-15     来源:经济参考网    浏览:934    评论:0    
核心提示:全国人大代表,河南天冠集团董事长张晓阳在两会期间表示,我国在生物能源最高的技术领域应该抓住历史机遇,在十三五期间,应加速燃料乙醇在我国的全面推广,落实可再生能源法,将燃料乙醇的建设运营纳入可再生能源基金支持范围。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天冠集团董事长张晓阳在两会期间表示,我国在生物能源最高的技术领域应该抓住历史机遇,在十三五期间,应加速燃料乙醇在我国的全面推广,落实可再生能源法,将燃料乙醇的建设运营纳入可再生能源基金支持范围。
  张晓阳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进入新世纪以来,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快了开发可再生能源的步伐。据国际能源署统计,全球可再生能源使用中生物能源比例已达77%以上。其中,燃料乙醇以其具有的可再生、环境友好、技术成熟、使用方便、易于推广且紧密联系农业等综合优势,均已经形成了共识,成为替代和改良传统车用石化燃料的理想产品。
  我国燃料乙醇产业经过10多年发展,粮食乙醇和木薯乙醇生产技术成熟稳定,以纤维乙醇为代表的二代先进生物燃料技术也已具备产业化推广条件,技术装备水平居先进国家行列,并已经储备一大批具有国际视野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
  当前,全球燃料乙醇产业正处于从以1代为主向2代生物燃料(以农林废弃物等纤维质为原料)升级转换时期。三年前我国和美国在纤维乙醇产业化示范上基本同处在万吨级水平上,由于美国提前出台了吨纤维乙醇约2150元(1.01美元/加仑。实质是支付给农民的收入)的扶持政策,每年都以翻番的速度发展。2015年已到36万吨,2016年计划68万吨,2020年将达1000万吨以上。我们在生物能源最高的技术领域需要有更有效的政策扶持,否则即将错失从第1代粮食乙醇引领向第2代纤维乙醇转型升级的重大机遇。
  张晓阳建议,应进一步落实可再生能源法,将燃料乙醇的建设运营纳入可再生能源基金支持范围。目前,我国的可再生能源基金只用于生物质电力的建设营运,将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征收范围进一步扩展,用于支持包括生物燃料乙醇在内的液体车用生物燃料。将燃料乙醇生产和销售纳入《可再生能源法》实施细则的管理中,参照国际行之有效的对燃料乙醇生产企业和成品油流通企业均实施强制性配额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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