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 28号)以及《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山东 公司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山东 公司投资3247万元,在 生物产业园一期项目区内建设年产12000吨兽用抗生素建设项目(二期)项目,项目新建发酵厂房1座、盐霉素提取厂房1座。项目建成后,可将其现有生产盐霉素与泰乐菌素的发酵生产装置全部用来生产泰乐菌素,使其产量达到990吨/年,再新建生产线用来生产盐霉素,使其产量达到9720吨/年,以实现盐霉素与泰乐菌素的增产扩量。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
建设性质:改扩建
地址:位于山东邹城工业园以南, 生物产业园一期项目区内,邹城市太平镇以西约4km,济邹公路以南约400m,白衣堂村北方向约50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