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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味精出口7.83万吨,预计全年超过10万吨

   日期:2015-10-09     来源:新浪内蒙古    浏览:920    评论:0    
核心提示:  截至9月20日,经内蒙古通辽检验检疫局检验合格的谷氨酸钠(味精)出口至40多个国家和地区,共计1226批,7.83万吨,出口金额高达10亿美元,居全国出口量前列。
  
   截至9月20日,经内蒙古通辽检验检疫局检验合格的谷氨酸钠(味精)出口至40多个国家和地区,共计1226批,7.83万吨,出口金额高达10亿美元,居全国出口量前列。
 
  为促进辖区谷氨酸钠出口,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谷氨酸钠生产企业实施科学有效管理,从原料到成品逐级检验,抓住重点环节及关键控制点,严格监管检查企业生产各环节;在源头把控基础上,积极推进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创新,推行产品风险分级和企业分类检验监管模式,实现快检快出,压缩检验检疫周期,加快通关速度;为提高企业自检自控能力,帮助企业建立实验室检验检测管理制度,指导培训实验室人员检测技能,增强企业自控自检能力,使企业真正能担当得起“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担子,做到“检得出、检得准、检得快”,切实提高出口产品质量。
 
 
  该局还通过企业自检和外检相结合的检测方式,制定出口产品外送第三方的检测计划,按照计划每季度送有资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出口企业每年制定出口产品外送第三方的检测计划,通过与有资质的外部检测机构合作,进一步加强风险监控,达到企检和外检结果一致,使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及进口国标准,有利保障出口产品质量,为通辽地区扩大出口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完善的监管模式,创新的工作方法,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为通辽地区谷氨酸钠出口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预计年出口量将超过1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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