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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龙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吨17a-羟基黄体酮中间体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日期:2018-12-21     来源:中国常德网    浏览:852    评论:0    
核心提示:2018 年10月16日,湖南龙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年产50吨17a-羟基黄体酮中间体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2018 年10月16日,湖南龙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年产50吨17a-羟基黄体酮中间体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参加会议的有湖南龙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湖南永蓝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测单位) 并邀请专家(名单附后)。验收组成员实地检查了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建设单位汇报了项目实施情况,验收监测单位汇报了验收监测情况,经审议,形成以下验收意见。

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湖南津市工业集中区,占地面积约70亩,目前生产的产品为内脂环和酶制剂。为迎合市场需求,进一步扩大生产,湖南龙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原厂区南侧扩建发酵车间、提取车间等厂房,并利用现有部分公用设施,建设年产50吨17a-羟基黄体酮中间体(即4-雄烯二酮,4AD)生产线,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

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3月湖南龙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湖南龙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吨17a-羟基黄体酮中间体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7年7月17日获常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湖南龙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吨17a-羟 基黄体酮中间体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常环建[2017]53号)。

2017年7月开工建设,2018年8月2日运行调试。

本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5万元,占总投资的40.2%。环保治理设施及投资见下表。

环保投资一览表

           
环评设计 实际情况
项目名称 备注

投资额(万元)

项目名称 备注

投资额(万元)

烘干废气(粉尘)处理系统 拟建 10 烘干废气(粉尘)处理系统 已建 12
沉淀池 拟建 28 沉淀池 已建 21
噪声治理 拟建 4 噪声治理 已建 5
围堰及其防渗和导流 拟建 4 围堰及其防渗和导流 已建 6
初期雨水收集池 拟建 25 初期雨水收集池 已建 32
甲醇废气处理系统 拟建 50 甲醇废气处理系统 已建 52
发酵臭气处理系统 拟建 10 发酵臭气处理系统 已建 40
污水处理站 已建(以新带老) 750 污水处理站 已建(以新带老) 750
废水蒸馏回收设施 已建(以新带老) 45 废水蒸馏回收设施 已建(以新带老) 50
恶臭气体处理系统 依托   恶臭气体处理系统 依托  
危险废物暂存间 依托   危险废物暂存间 依托  
事故应急池 扩建 5 事故应急池 已建 37
新增 131      
合计 931     100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常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湖南龙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吨17a-羟 基黄体酮中间体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常环建[2017]53号)批准建设内容。

水和气部分为自主验收;噪声和固废部分为常德市环境保护局验收。

工程变更情况

本项目的变动情况见下表。

项目变动情况一览表

     
项目变动情况 环评设计 实际情况
生产时间 本项目环评报告表核定全年生产天数为300天 由于本公司是一家生产糖化酶及生物医药中间体的生物医药制造企业,与化工行业有一定的相似性,相关生产设施易腐蚀,因此需要停产检修的时间比其他行业要长,公司2018年实际生产时间在260天。
烘干废气中甲醇废气的处理 通过旋风分离+布袋收集+水膜对粉尘收集,除尘后的废气汇入1根主管,进入有机废气处理系统 旋风分离+布袋收集+水膜收集+有机废气处理系统(烘干废气单独设置)
甲醇废气排气筒高度 甲醇废气经冷凝+二级水喷淋+催化氧化+15米高排气筒排放 甲醇废气经冷凝+二级水喷淋+催化氧化+20米高排气筒排放
锅炉使用情况 淘汰燃烧锅炉 验收期间,项目在供热上发生改变。主要原因是由于2018年6月22日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停产改造而停止供汽,公司蒸汽暂由湖南鸿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备用锅炉提供,期间我公司对原有两台6吨/小时燃煤锅炉(一用一备)进行生物质锅炉改造并于2018年8月7日改造完成投入运行,2018年8月24日公司锅炉停运改用鸿鹰生物锅炉蒸汽。2018年9月3日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恢复生产,同时鸿鹰生物锅炉停运,公司由广东溢多利常德分公司电厂提供蒸汽。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废水

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项目废水为发酵废水、设备和地面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以及生活废水。项目所有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津市工业污水处理厂。雨水由厂区雨水沟进入初期雨水池,由雨水排放口排出,不进入废水处理系统。

废水产生及治理措施

类别 主要污染物 处理设施 去向
       
发酵废水 pH、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 沉淀池预处理 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津市工业污水处理厂
设备和地面清洗废水
废气处理废水 CODcr、BOD5 蒸馏回收预处理
生活废水 CODcr、BOD5、SS、NH3-N 化粪池预处理

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甲醇废气、烘干废气、污水处理站臭气和发酵废气等。

废气产生及治理措施

       
污染源 主要污染物 治理措施 去向
甲醇废气 甲醇 冷凝+二级水喷淋+催化氧化 20m排气筒高空排放
烘干废气 粉尘、甲醇 旋风分离+布袋收集+水膜收集+有机废气处理系统 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污水处理站臭气 H2S、NH3、臭气浓度 碱液喷淋净化处理系统 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发酵废气 VOCs 二级水喷淋净化处理 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地下水

根据《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本项目沉淀池、甲醇罐区和污水管沟为重点污染防治区,发酵车间、提取车间和仓库为一般防治区。

根据调查分析,整个厂区均已硬化处理,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均用环氧树脂采取了防渗处理措施。

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湖南龙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已在津市市(备案编号:4307812015C0200042)以及常德市(备案编号:4307812015C0200122)两级备案,该公司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准备了相应的物质及制度保障,确保事故发生后能行之有效的进行处理:

专门增设了安全环保部;

制定了企业风险管理相关制度;

对储罐区修建了围堰,进行了防渗处理;

修建了300m³事故应急池;

雨水排放口安装了切换阀,避免事故后的污水通过雨水排放口直接外排污染环境;

项目设置了地下水监测井。

在线监测装置

本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制,设置一个污水排放口,一个雨水排放口。湖南龙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废水流量、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及总氮各安装一台水质自动在线监控设施,2018年5月对水质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全部进行了更换。常德龙舞新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废水在线监控设施正常维护。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根据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废水的处理效率基本达到了环评设计要求。

2、废气治理设施

根据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废气的处理效率基本达到了环评设计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污水处理站总排口pH、CODcr、BOD5、NH3-N、SS、TN及TP排放浓度符合津市工业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动植物油排放浓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

2、废气

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1#排气筒甲醇和2#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3#排气筒臭气浓度、硫化氢及氨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标准限值,4#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符合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中表2医药行业标准。

(2)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上风向1个监测点位和下风向2个监测点位中甲醇和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硫化氢及氨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VOCs排放浓度符合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中表5其他行业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3、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废水排放量为68380t/a,津市市工业污水厂化学需氧量的出水水质浓度为50mg/L,氨氮为8mg/L。化学需氧量的排放总量为3.419t/a,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3.632t/a)。氨氮的排放总量为0.547t/a,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0.582t/a)。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地下水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地下水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硝酸盐、硫酸盐、氨氮、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监测浓度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限值。

2、环境空气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环境空气中甲醇监测浓度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14848-93)中的一次最高容许浓度限值。

验收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组现场核查情况:本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的各项要求,按环境影响报告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了环境保护设施,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验收监测期间,噪声、固废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过程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项目实际建设无重大变动;环境质量符合标准;项目建设及运行调试期间无群众投诉及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事件。

本项目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和气部分)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后续要求

1、本项目不得继续使用燃煤锅炉,项目建成后生产所需蒸汽由园区集中供汽设施提供。

2、项目产生的污水接入津市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执行津市工业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

3、项目将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的环境监测计划,对废气、废水、地下水、噪声、固废以及环境空气进行监测,对废水总排口的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以及流量进行在线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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