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征求意见稿,番茄红素的合法来源限定为天然提取(以成熟红番茄为原料,经物理方法提取)或化学合成,暂不接受转基因微生物发酵法。每日推荐摄入量为6–30毫克,允许的功能声称包括“有助于抗氧化”和“有助于维持皮肤健康”。产品剂型限于胶囊、片剂等保健食品形式,不得用于普通食品。同时,对原料纯度、重金属残留及微生物指标提出了明确质量控制要求。
这一政策的调整具有重大意义:一旦正式实施,番茄红素保健食品将由“注册制”转为“备案制”,企业无需重复开展昂贵的功能评价试验,产品上市周期也可从2–3年缩短至3–6个月,显著降低中小企业准入门槛,同时也将推动市场产品多样化与价格合理化。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番茄生产国之一,新疆、甘肃等地已形成规模化番茄种植与加工产业。番茄红素纳入备案目录,将会直接带动高附加值农产品深加工需求,提升种植户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