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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生化就二分厂关停海宁城投签署补偿奖励协议

   日期:2011-08-05     来源:中国证券网    浏览:1335    评论:0    
核心提示: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分厂关停补偿奖励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分厂关停补偿奖励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曾于2011年5月5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刊登了关于公司二分厂关停事项的公告。2011年7月30日,公司就二分厂关停事宜与海宁市旧城改造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城投”)签署了相关补偿奖励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关停厂区的资产基本情况及评估补偿金额

  1、公司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将一分厂、二分厂的建筑物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拆平后,将土地使用权交付给海宁城投。

  2、海宁城投根据海正评搬字(2011)第158号和海正评搬字(2011)第183号评估报告给予公司补偿,补偿总金额为298,727,706元。

  二、 补偿费用来源

  该项补偿费用的来源,由海宁城投根据海政发【2011】42 号文件,将麻泾港东、海州路南地块约121亩土地出让金净收益部分(剔除上缴、相关提留及征迁成本),按照企业关停的费用,计人民币298,727,706元,补偿给公司。海宁城投将上述土地出让成交价超过评估价溢价部分净收益的80%补偿给公司,用于对分流职工的培训及安置。

  三、 奖励总额、支付时间和方式

  海宁城投给予公司2006、2007、2008年三个会计年度税后利润为奖励(亏损年度为零),计人民币67,249,748元。

  1、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海宁城投向公司支付2006、2007、2008年三个会计年度税后利润奖励(亏损年度为零)部分中的3000万元;

  2、公司在2011年12月31日前按时关停的,自关停之日起15日内,海宁城投向公司支付利润奖励剩余部分的50%,计人民币18,624,874元;

  3、公司交付土地后,自交付之日起15日内,海宁城投向公司付清奖励金额的全部余额,计人民币18,624,874元。

  对于二分厂关停事宜的下一步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向投资者如实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和网站分别是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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